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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聚焦
我校召开创新创业工作推进会

12月22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一会议室召开创新创业工作推进会。蒋永文校长、马力副校长,校办、教务处、研究生部、就业处、校团委、科研处、人事处、对外合作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分管教学、分管就业创业工作的负责人、就业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蒋永文校长主持。

会议首先由就业处李红处长对《云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协同工作体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她谈到,该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学校成立“云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是非建制学院,是学校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载体。具体组织结构如下:

院  长:校长(兼)

副院长:主管教学、科研、就业创业工作的副校长(兼)

下设:

创新创业常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处),设办公室主任(由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增设,兼就业处副处长),综合管理科科长(正科级)一名。

同时创新创业学院设五个中心:1.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  副主任:研究生部部长、就业处处长)。2.创新创业教学实践中心(中心主任:就业处处长  副主任: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3.创新创业竞赛指导中心(中心主任:团委书记  副主任: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部部长、学生处处长、就业处处长、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4.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中心(中心主任:科研处处长  副主任: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就业处处长)。5.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中心(中心主任: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就业处处长)。

学校以协同创新为突破点,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双创”教育二个模块(显性和隐形两门课程、两个学分、校院两级)、六个载体(师资队伍、教材开发、教学资源、实践基地、信息平台、管理监督)、五个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创新创业教学实践中心、创新创业竞赛指导中、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中心、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中心)的创新创业教育内外协同联动机制。

教务处陈新处长在会上谈到,教务处在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意见中,已经明确在学校层面开设《创新创业教学与实践》课程,并将其列为校级公共必修课科目。设置课程共有32课时,学分设置为“1+1”,既有理论学分(1个学分),又有实践学分(1个学分),采用线上、线下、课上、课下结合的模式进行。同时为配合“方案”的执行,出台了要求学院增设创新创业类专业选修课的相关文件。教务处会不断完善《云南师范大学创新教育及奖励学分实施细则》,会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学分认定、奖励、置换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同时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平台不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马力副校长在随后的会议中对创新创业学院下设各中心、各学院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他强调,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必须要打通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在将来的线下教学工作中,实事求是提高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质量。他指出,双创教育一定要与人才培养定位相结合;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数量足够、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创新创业教育要加强课程资源与课程质量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模式可以灵活,可以创新,但一定要注重过程性评价;要加强双创教育的课程考核,加强学分置换的管理;要加强双创实践基地的建设,而且基地一定要对多学科开放,通过校内校外的协同,结合专业,多学科参与,汇聚力量才能成事。

 会上,对外合作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相关学院负责人纷纷发言,针对各自部门业务职能和专业特色,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及建议,积极融入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改革,群策群力,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最后,蒋永文校长进行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双创教育不是新生事物,而是本来就有的。创新创业教育的聚焦点在于专业教育,一定要将双创教育落实到位,做实、重实、求实、务实。双创教育工作着眼于体验和意识的培养,不应拘泥于形式,应当重视效果,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个性化培养,为关爱学生而开展,允许学院积极探索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双创教育内容,为有创业意愿、有创业需求的同学们提供平台。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一直是我校的中心工作、核心工作。以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就业质量是当前社会背景下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结合学校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的报告和学校“十三五”教育规划,立足于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将加大优化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发布:李映松 阅读:3277 发布时间:2016-12-23 17:26:49